校友会职责:
1.负责校院两级校友工作,构建校友工作网络;
2.负责全校师生校友工作意识的培养;
3.指导各级校友分会换届和开展活动;
4.负责校友联络、值年返校和校友信息的收集工作;
5.负责校友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校友交流平台的建设;
6.负责校友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的管理和维护;
7.负责校史馆(自治区红色教育基地)的接待运行;
8.负责校友志愿者服务团队的建设及管理。
1.负责资金的筹集、管理、运作及咨询服务工作;
2.跟踪捐资到位情况,协调落实协议应履行的义务;
3.按照捐赠者意愿,搞好资助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工作;
4.建立完整的捐赠档案,向捐赠人提交项目总结报告;
5.做好“新勇讲堂”“张静爱的延续”基金的审批及资助;
6.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和指导;
7.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年检、年审;
8.做好发票(收据)登记、领购、填制、保管、回收、缴销;
9.按规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,做好银行存款、取款和结算;
10.妥善保管财务专用章和现金收讫、现金付讫、转帐收讫、转帐付讫等相关印章。